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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人民法庭立案工作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09-08-26 17:41:19


权利、应当承担的义务,使他们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做好诉讼风险提示工作。在审查立案时即向群众提示诉讼请求不当、丧失诉讼时效、举证超过时限、拒不执行等方面的法律风险,减少诉讼群众的不必要的损失。

3)对因故延期审理的案件,要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解释工作,切忌态度简单粗暴,克服“冷、横、硬、推”作风,引导他们积极配合法院的审判工作。

4)对当事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要做好上诉的指导工作。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承办人员必须正确对待、热情指导,对上诉期限、诉讼费用的交纳等工作必须详细解释清楚,以保证他们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五、立案快速开展、进行情况

1)做好“快”字文章。切实改变作风,不断提高效率,凡来院告诉的群众既要热情相待,又要从快解决其告诉的立案问题,对于一般案件的告诉,要当场受理、当场立案;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审查立案也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如由于接待人的原因造成该告诉群众信访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作出处理。

2)为群众参与诉讼提供方便。要进一步明确本院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对来院告诉立案的群众要文明礼貌,态度和善。对各法庭辖区内的案件原则上由所辖人民法庭审理,无特殊情况各人民法庭不跨辖区受理案件。各庭案件严格按武陟县人民法院立案管理工作细则办理。

3)改善立案场所环境。要加强立案大厅的硬件建设,设立来院告诉群众的休息场所,设立诉讼指南,为他们的休息、立案提供便利。

4)立案人员要注重仪表端庄、语言文明。立案大厅的接访人员在接待告诉立案群众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立案人员必须仪表端庄,接待时应该一着装,即日起不得在接待群众时着便装。立案人员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得随便串门,有事外出须征得庭长或分管院长的同意。

六、实行案件流程管理,进行情况

建立了以立案庭为龙头的审判流程监督机制,负责对收结案情况、案件上诉及二审结果、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对超审限案件提请院长督办;以审监庭为主体的案件质量评查监督机制,负责对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进行审查和纠错;以纪检督察室为主体的错案追究监督机制,负责查处审判人员违法办案;以政工科为主体的综合考评机制,负责记载审判人员的工作业绩,并作为考核、提拔和任用的依据,形成了环环相扣、层层把关的审判质量监督体系,使审判全过程直接纳入院领导、全院干警乃至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案件质量也随着审判权的规范运行而明显提高。

七、对于应由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当事人直接到法庭所属法院起诉时的处置

对直接到法院起诉的人民法庭的当事人,我院依民诉法规定,符合受理条件的依法受理,不具备的告知并指导其补正。并直接办理排期开庭有关手续,开庭时直接到开庭地点即可。

八、司法救助的情况

对申诉来信来访进行摘报,及时反映和解决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加强申诉来访场所的硬件建设,改善申诉接访条件;及时审查申诉和再审请求,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孤寡老人、残疾人、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下岗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居居和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恤、养老金、劳动报酬等方面的案件,我院按规定减收、免收诉讼费;对经济确有困难的交通、医疗、工伤事故的受害人提起赔偿诉讼的案件,在立案时不预收诉讼费,结案后,由致害方承担,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等等。

九、解决告状难的方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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