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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之后才后悔 逃亡八年终被抓

  发布时间:2015-07-10 08:48:37


    对法律无知、年轻气盛的苗某,在朋友的煽动下,伙同朋友参与抢劫行为,抢过东西后还曾沾沾自喜地向同村友人炫耀,但得知抢劫同伙纷纷“落网”后,苗某才知道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为逃避法律追究,不想住进冰冷的牢房,他开始长达八年的逃亡之路。可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的全力追捕结束了他的逃亡之路,最终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近日,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此案,以抢劫罪判处苗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6000元。

    经审理查明,2006年春天的一天21时许,被告人苗某伙同他人(均已判处刑罚)密谋后,窜至武陟县詹店镇何营桥市场的“范金有超市”,采取蒙面、持刀等手段,抢劫该超市内现金3000元及一些零烟。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武陟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苗某犯抢劫罪的指控成立。本案是共同犯罪。被告人苗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其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以上刑罚。

责任编辑:李明艳    

文章出处:武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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