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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法院推行“社会观护员”制度 圆满调解离婚案件

  发布时间:2016-03-10 08:52:41


    近日,在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河南省武陟县法院积极推行社会观护员制度,圆满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该院沁南法庭法官在处理魏某诉郭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庭前委托社会观护员武利强参与案件调解,深入了解原被告双方家庭关系及婚生子女生活状况,就离婚诉请及婚生两子女抚养权问题等,通过以案说法,成功促使原被告双方得以圆满调解。社会观护员武利强在调解协议达成后,就离婚后如何保障未成年孩子的合法权益等法律问题,当场向原被告进行详细讲解,并留下原被告联系方式,庭后将对双方未成年孩子的生活、成长环境等情况定期进行社会调查。

    该院在审理的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积极推行“社会观护员”制度,尽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也调动了社会力量化解家庭矛盾。

责任编辑:李明艳    

文章出处:武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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