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人民法院自去年成立诉调对接中心以来,通过“诉调对接”这一高效、便民、双赢的纠纷处理模式,整合各方力量,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取得了明显成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便民实实在在、化解纠纷高效便捷、司法服务就在身边,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
调解网络全覆盖
“我本打算到法院打官司的,没想到不用立案,在家门口就把问题解决了,而且两天就拿到了欠款,我要为武陟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点个赞!” 在该院诉调对接中心,刚刚拿到欠款的李某赞不绝口。
去年,武陟县法院设立了诉调对接中心,并在县委的帮助下,整合了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力量,在全县15个乡镇挂牌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在200个村挂牌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在教育、劳动等13个行政部门设立行业调解委员会,构建了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工作平台。使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和全面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
诉调对接中心主要负责做好诉讼与非诉讼渠道的相互衔接。诉前调解结束后,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要求出具调解书的,将调解协议原件登记备案;当事人要求出具调解书的,当即将案件移送立案,由法官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并进行司法确认,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并保障调解协议得到实际执行。调解不成的,调解员将有关材料经工作办公室登记后,移交办理立案手续。
此外,武陟法院还与司法局联动,设立了“案件速调工作室”,与县交警队、卫生局互动,设立了“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室”,同时以基层人民法庭为基础,在辖区200个村庄和社区建立了“矛盾调解室”。诉调对接组织网络的构建,实现了辖区内调解组织的“大对接”和“全覆盖”。
有序分流“上保险”
去年8月份,当事人刘某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马某按照租赁协议搬出租房。该院接到申请后,立即启动了诉调对接机制,将案件分流到村里的诉调对接工作室,调解员明法析理,循循善导,当天就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
诉调对接中心成立后,武陟县法院以“纠纷解决分层递进”模式,对各类纠纷进行有序分流,使大量矛盾纠纷通过调解妥善解决。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道路交通、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大量纠纷不用再走打官司这个“独木桥”,经过法院有序分流后,可到乡镇诉调对接工作站或村工作室进行调解;适宜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案件,通过乡村诉调对接工作站、工作室转民调组织调解;适宜行业调解组织调解的,通过行业诉调对接中心转相关部门调解;适宜法院直接调解的,法院的专职调解员直接进行调解,使大量的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
调解协议达成后,当事人普遍担心对方反悔不按协议履行,同时担心调解协议无效,日后权益难以保障。为此,该院加强了司法确认工作,为调解协议加上了一道“保险”。人民调解组织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强制执行力,只能是当事人自觉履行,任何一方反悔,都需要重新起诉,但是经过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与判决书、裁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反悔也不得另行起诉。
无缝对接止纷争
武陟县妙乐寺景区建设去年因投资方资金链断裂,工程一直搁置,后引入新投资方,但原施工方工程款问题一直难以解决。对接该乡诉调对接工作的王明霞副院长了解情况后,两次亲临施工现场,出主意、想办法,最终化解了双方矛盾,使工程顺利推进。
在诉调对接工作中,该院实行审判委员会委员对接联络制度,15名委员分别对接乡镇的15个诉调对接工作 站,每月两次深入一线指导,解决疑难问题或法律问题,并亲自参与一些重大案件的调解。
在诉调对接工作中,调解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调解的质量和结果。为此,该院建立了常态化的指导机制。该院让具有丰富调解经验、实践经验的庭长或者审判员作为调解员培训班的主讲人,通过庭审观摩、定期、不定期等授课形式,对调解员进行培训指导,主要讲解《婚姻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指导调解员掌握处理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债务纠纷等方法技巧, 对于婚姻家庭、邻里、土地承包等纠纷,着重运用心理学、伦理学等方法进行指导,对于涉及医疗、保险、交通事故等专业性较强的纠纷,着重进行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该院还定期组织调解员旁听案件审理,由法官为调解员分析典型案例,同时利用巡回办案的机会,主动解答调解员在处理纠纷时遇到的疑难棘手的债务、土地邻里关系等问题,不断提高调解员调处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推行以来,“解决纠纷不一定要打官司”的观念在老百姓心里慢慢扎根,纠纷解决方式更加灵活便捷。今年以来,该院诉前化解纠纷130余件,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成本,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老百姓成为直接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