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有效地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武陟法院多措并举,积极完善“两抢一盗”案审判机制,既确保了案件审理质量,又提高了案件审判效率,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一、庭前严查被告人的起诉案卷。通过详细查阅检察机关的起诉案卷材料,充分把握案件的基本案情,若遇到案情比较复杂或者有分歧的环节,应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为审判环节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依法适用简易、简化审理程序,提高审判效率。确认适用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的案件,在庭审中依法简化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犯罪事实的陈述、公诉人、审判人员等对被告人的发问、各方当事人对于无异议证据的质证,并当庭予以认证。通过简化一些不必要的内容,在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全力提高审判效率。
三、严格适用法律,确保案件质量。在对“两抢一盗”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确保案件审判质量。首先,对累犯、缓刑期间犯罪、服刑期间发现漏罪、入室抢劫、飞车抢夺等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处。其次,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正确对“两抢一盗”犯罪分子处罚量刑,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不大以及具有立功、自首、积极退赃等情节的犯罪分子,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四、充分发挥三级把关作用。该院始终坚持由主审人、主管院长、审委会对“两抢一盗”案件实行三级把关策略,层层把好每个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实体关以及程序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五、不断完善“两抢一盗”涉少案件审判模式。由于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发育期,其特殊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导致他们的认知能力、辩别是非能力、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常常经不起诱惑,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因此,在审理未成年人“两抢一盗”犯罪案件时,要结合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征,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审理方针,不断完善审判模式,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同时做好回访帮教工作,随时掌握未成年犯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最大限度地挽救未成年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