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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宣判“拒执罪”自诉案 老赖你往哪里逃?!

  发布时间:2017-03-12 14:30:09



    导语: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恶意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根据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除了通过公安、检察机关,走公诉程序追究拒执罪外,老百姓也能通过自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全面打响2017年执行攻坚第一战役,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武陟县法院院长年颖带领干警们全面开启七日制工作模式,无周末无休息,集中力量开展打击拒执犯罪工作。2017年3月11日下午五点至晚上七点,武陟县法院集中审理了三起自诉拒执罪案件,并当场宣判,分别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成某、古某罚金3000元,王某免于刑事处罚。迫于法律的威严,三名被告人在审理期间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自诉人高某和被告人成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经武陟县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人成某立即返还高某所有的车牌号为豫HCC197大众CC轿车一辆,可判决书生效后,被告人拒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后自诉人申请强制执行,被告人成某仍拒不返还高某车辆。2017年3月10日,自诉人向武陟县法院递交刑事自诉状,要求追究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刑事责任,该院于当日启动成某涉嫌拒执罪的刑事自诉程序。2017年3月11日上午,被告人成某迫于即将面临牢狱之灾的压力,返还了高某的车辆。

    自诉人孙某和被告人古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经武陟县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人古某立即返还孙某所有的车牌号为豫HXW256东南牌轿车一辆,判决书生效后,被告人拒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后自诉人申请强制执行,被告人古某仍拒不返还孙某车辆。2017年3月10日,自诉人向武陟县法院递交刑事自诉状,要求追究古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刑事责任,该院于当日启动古某涉嫌拒执罪的刑事自诉程序。2017年3月11日上午,被告人古某慑于法律的威严,返还了孙某的车辆。

    自诉人吴某和被告人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武陟县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人王某偿还吴某借款150000元及违约金20000元。判决书生效后,王某仍拒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后自诉人申请强制执行,被告人王某仍拒不归还吴某的借款及违约金。2017年3月11日上午,自诉人向武陟县法院递交刑事自诉状,要求追究王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刑事责任,该院于当日启动古某涉嫌拒执罪的刑事自诉程序。2017年3月11日上午,被告人古某在法律的威慑下,当场归还吴某150000元。

    该院审理后认为,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三名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三名被告人均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依法对三名被告人从轻处罚。

    武陟县法院对自诉拒执罪案件的集中审理和判决,不仅有效打击了“老赖”的奸诈狡猾和嚣张气焰,使自诉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障,更维护了法律的威严。

责任编辑:lmy    

文章出处:武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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