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武陟法院坚持把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长效机制,使人民陪审员成为司法审判的裁判员、调解员、监督员、调研员、宣传员,成为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法院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审判工作中发挥其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发挥优势,形成互补,促进案结事了。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他们知民情、解民意,参与案件审理既可以弥补法官专业知识的不足,又可以充分利用其扎根基层、贴近群众、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使司法工作更能贴近群众,让当事人心平气和的解决矛盾纠纷。
二、保证“既陪又审”,赋予监督权力,促进廉洁高效。细化庭前准备、庭后评议等环节,保障陪审员阅卷、开庭、合议、宣判等权利,保证其“既陪又审”,充分参与审判活动全过程,赋予陪审员一定的监督权力,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
三、畅通渠道,积极搜集社情民意,促进司法和谐。要求陪审员利用工作之便尽可能的调查搜集社情民意,通过陪审案件、召开座谈会、网上邮箱等途径,及时把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带到法院,促进法院工作的完善;同时,将法官对案件事实、证据的判断标准、诉讼程序的运作方式告诉群众,消除群众的怀疑,纠正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误解,以促进司法和谐。
四、创造条件,注重辨法析理,提高群众满意率。将宣传工作纳入人民陪审员管理考核办法,通过采取培训、庭审观摩、定期向陪审员发放学习、宣传材料、邀请陪审员参加案件回访等措施,使人民陪审员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主动承担起讲解法律、宣传法院工作的职责,成为法院工作的“宣传员”、人民群众免费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