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言一句三冬暖”,2017年5月3日,如丝的小雨“淅淅沥沥”下着,在武陟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执行干警杨斌的手机突然传来“滴滴”的响声,他拿出手机看了看,眼里不知不觉泛起了泪花,一种莫名的感动涌向心头,那是申请人杨某发给他的一条感谢短信。
申请人杨某与被执行人焦作市A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武陟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焦作市A公司支付申请人杨某工资款20000元,经济补偿金5000元。但是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义务,申请人杨某于2016年12月1日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杨斌受理此案后,多次前往被执行人焦作市A公司,谁知原厂址已搬迁,又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出被执行人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但是执行干警杨斌对此案始终“不抛弃、不放弃”,经过多方努力,终于找到被执行人焦作市A公司新的厂址,可另一难题接踵而至,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跟法院玩起了“躲猫猫”,杨斌迎难而上,带领全组成员,抓住夜晚突击执行的机会,给被执行人来了个猝不及防。2017年5月3日,被执行人焦作市A公司迫于执行高压,终于与执行干警取得联系,将25000元的执行款履行完毕。
当执行干警杨斌通知申请人杨某来法院领取执行款时,杨某惊喜万分,他激动地说:“我一个外省人,本来对我的案子已经不抱多大希望了,没想到你们的执行力度这么大,真是太感谢武陟法院了!”杨某坐火车回家的路上,给执行干警杨斌又发了一条感谢短信,这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为全力攻克“执行难”,武陟法院想尽一切办法,用尽一切手段,穷尽一切措施,用执行干警的话来说,就是“你来,或者不来,我就在执行,蹄疾而步稳;你懂,或者不懂,我就在执行,不舍且不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