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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工作 苦中作乐 ——记武陟县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小四

  发布时间:2017-05-16 21:33:50



图为武陟县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小四在全市执行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今年1月23日,武陟县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小四带领30 多名执行干警开展“春雷行动”,辗转多个乡镇,当日一共抓获10多名“老赖”。中午12时许,连续奔波多日的他,回办公室时晕倒在办公楼一楼楼梯口,被同事紧急送往医院。

    因为患有严重的糖尿病,王小四每天都要注射胰岛素,医生建议他输液治疗一个星期,但他仅让医生开了点药,就又回到执行局继续工作。“正是‘春雷行动’的关键时刻,我必须看着每项工作的进展,心里才踏实。我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执行局需要我,我不能偷懒,更不能缺席!”王小四对记者说。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了不断挖掘内部潜力,王小四主动拿起“手术刀”,从规范管理入手,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在他的带领下,执行局成立了8个执行攻坚小组,每周最少开展两次集中抓“老赖”行动。每天下班时,各小组负责人全部在指挥中心向王小四汇报当天的工作情况。面对一批“钉子案”,王小四常对执行干警说:“老百姓如果打赢了官司,裁判文书却执行不了,司法就失去了权威。要换位思考,多替当事人考虑,多想办法。”为了激发和调动全体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王小四以身作则,主动带领干警攻克“钉子案”。

    郝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5年多,郝某出狱后,举家搬迁,杳无音信。因郝某一直没有向受害人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款,这起执行案成了“钉子案”。王小四一直没有放弃这起执行案,和同事多次到郝某所在村里,叫上村支书,一起做郝某亲属的工作。王小四锲而不舍的精神,把村支书感动了。最终,经过多方努力,郝某将9万多元执行款一分不少地履行完毕。

    惩戒措施是手段,促使主动履行是目的。5月2日,在王小四的努力调解下,一起执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杨某与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张某应偿还杨某借款本金4.3万元。在强制执行中,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张某的一套房产,要求张某限期搬出,将钥匙交至执行局。期满后,张某既没按期搬出,又未向法院说明情况。4月27日,该院依法作出拘留张某15日的决定。慌了神的张某开始主动联系执行局说明情况,表示愿意履行,但需要一点时间筹款。王小四获悉这一情况后,打电话给申请人杨某,为他分析利弊得失,做通了杨某的思想工作,促成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5月2日,张某将借款一次性支付给杨某,杨某也放弃了部分利息。

    5月5日上午,在焦作市法院执行攻坚第一战役总结表彰会上,王小四被评为优秀执行局局长。在他的带领下,武陟县法院执行局干警交出了一份份令人民满意的“答卷”,赢得了群众送来的一面面锦旗。正是他们的默默牺牲、无私奉献,为打赢年度执行攻坚战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用行动为破解执行难摇旗呐喊。

责任编辑:lmy    

文章出处:武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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