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全面打响执行攻坚战,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武陟县法院对构成拒执罪的“老赖”们严厉打击,绝不手软,有力地教育和震慑了一批“赖账者”。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李某却将自己的诚信踩在脚下,一笔20万元的借款,拖了六年多不还,竟为了逃避履行还买起了货车,武陟县法院以李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交武陟县公安局。近日,武陟县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
经法院依法查明,被执行人李某与申请人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武陟县法院于2009年11月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要求李某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杨某现金20万元整。但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判决义务,杨某于2011年11月向武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于2012年查明被执行人李某为逃避履行生效裁判义务,以315000元的价格向郎麦顿购买了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查明事实后,武陟县法院依法对李某采取司法拘留,但李某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2015年11月,被执行人李某被武陟县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交武陟县公安局,后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在法律的威慑下,李某终于幡然悔悟,深刻意识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性,立即对申请人杨某履行了还款义务,并得到了申请人的谅解。
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执行人李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案发后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得到了申请人的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李某罚金5000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都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今后,武陟县法院将继续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威慑、督促“老赖”主动履行义务,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