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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为儿买房当老赖 儿默默替父把钱还

  发布时间:2017-05-24 16:13:14


   “当时父亲给我买房的时候,我还小,不知道父亲为我欠债了,如今我已经是三十好几的人了,不能让父亲为了我有家不能回,我父亲欠下的债我来还……”2017年5月17日,被执行人王某的儿子来到武陟县法院执行局,找到执行干警杨斌,声称要替父亲还债。 

    被执行人王某在1997年6月12日购买申请人张某商品房一套,用于儿子将来成人后居住,但是只支付了部分房款,剩余房款一直未支付。2002年,申请人张某诉至武陟县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被执行人王某应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申请人张某欠款及本息1225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判决义务。2003年,申请人张某向武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因被执行人王某下落不明,也无财产可供执行,2004年,该院终结此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如今时隔13年,被执行人王某已是古稀之年,其儿子也已是而立之年。2017年1月11日,申请人张某向武陟县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此案。执行干警杨斌受理此案后,依法将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惩戒措施,给王某的出行带来极大不便。近日,被执行人王某的儿子主动与执行干警杨斌取得联系,称其父亲在北京,被限制高消费后,现在买不了回程票。杨斌将其父亲王某与申请人张某的纠纷详细叙述了一遍,王某的儿子听后连忙说道:“实在对不起,当时父亲给我买房的时候,我还小,不知道父亲为我欠债了,如今我已经是三十好几的人了,不能让父亲为了我有家不能回,我父亲欠下的债我来还……” 

    2017年5月17日,在执行干警杨斌的主持下,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人张某达成和解协议,当场支付申请人张某执行款9000元,申请人同意结案。一场时隔十几年的执行案件终于了结。

责任编辑:王永杰    

文章出处:武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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