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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法院巡回审判进校园 用法治呵护青少年成长

  发布时间:2017-06-02 15:57:33



武陟法院巡回审判进校园庭审现场


武陟法院对师生们进行法制教育讲座


学生们聚精会神地旁听庭审


武陟法院的巡回审判和法制讲座赢得了师生们的掌声

   “砰——!”,一声庄严的法槌声在安静的教室响起,2017年6月1日下午四点,武陟县人民法院沁北法庭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在武陟县三阳乡第一中学公开审理了一起涉未成年健康权纠纷案,并当场宣判。庭审结束后,该院法官结合案例,对师生们进行了一次法制教育讲座,受到在场师生们的一致称赞。

    此次巡回审理的案件,原告李某甲是一个14岁的未成年人,被告是武陟县某农技合作社及法人李某乙。2016年5月12日上午9点,因在家里与母亲柴某拌了几句嘴,一气之下跑到本村的某农技专业合作社,向合作社李某乙声称,其母亲让他来赊账买百草枯用来打草,而实际上,原告的母亲并没有让他买百草枯,但是李某乙并不知情,赊给了原告一瓶百草枯。11点多,原告服用了一部分百草枯,12点多被家人发现后,立即被送到医院救治,被医生诊断为百草枯中毒、消化道出血、肝损伤、呼吸道感染,共花去医疗费71635.77元。原告出院后,其母亲柴某要求被告赔偿,经本村村委会调解无效,原告诉至武陟法院。

    庭审中,主审法官张海滨熟练驾驭庭审,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积极举证、质证、辩论,充分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最后法官当庭宣判,原告自身承担80%的责任,被告武陟县某农技专业合作社承担20%的责任,赔偿原告14727.69元。在场师生们凝神屏气,专注旁听,被每一个精彩的庭审细节深深吸引,一次庄重威严的庭审变成了“以案说法”的普法公开课。

    庭审结束后,该院沁北法庭庭长王建全围绕此案,为同学们进行了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讲座,告诫同学们一定要珍爱生命,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不能自我伤害,要学会感恩,感激父母的养育之恩和老师的培育之恩,而作为家长和老师,要多与孩子沟通交流,用正确的方式引导、疏导、教育孩子,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今天,法官叔叔让我们感受到庄严的法庭现场,让我们学习了更多的法律知识,更加深刻地理解了知法、守法的意义!”该校学生张某说。此次巡回审判,该院将案件审理与校园法制教育密切融合,让广大师生直观地接受法律教育,感受法律的庄严,切实提高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赢得了现场师生们的阵阵掌声。

责任编辑:王永杰    

文章出处:武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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