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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要“耍赖”?先过法院这一关!

  发布时间:2017-06-13 11:08:05


    导语:自“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役打响以来,武陟县人民法院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始终严厉打击公职人员“老赖”,既扭转了不良的社会风气,又树立了法治的权威,赢得了群众的信赖与支持。

    被执行人孟某是武陟县某单位公职人员,因长期躲避执行成为“老赖”,但被武陟法院依法司法拘留后,终于悔悟,当即履行了判决义务。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孟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武陟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孟某赔偿张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85109.71元。判决生效后,孟某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张某于2015年10月30日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陈明刚受理此案,便遇到棘手的问题,被执行人孟某整日东躲西藏,导致执行手续无法送达,更糟糕的是,孟某于2015年9月便同妻子协议离婚,并将房产、车辆过户至其妻子名下。面对困难,陈明并未退缩,经查明后发现,孟某是武陟县某单位公职人员,陈明立即与武陟县组织部、政法委、纪检委等部门沟通协调,约谈孟某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孟某施压,可孟某仍不履行,并与执行干警玩起了“捉迷藏”,执行手续始终无法送达。

    2017年5月26日,申请人张某向执行干警陈明打电话,说已发现被执行人孟某的行踪,当时是凌晨五点,陈明认为此刻是抓住孟某的有利时机,于是立即向领导汇报情况,商议后火速赶往目标地点,这次终于将“老赖”孟某抓获,后该院依法将孟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孟某被拘留后,陈明仍然不放弃对其做思想工作,为其分析利弊,如若再不履行法律义务,工作丢了不说,更可能构成拒执罪,接受刑事处罚。最后孟某终于悔悟,急忙联系家人筹钱。5月26日,被执行人孟某的家属向申请人张某微信支付20000元,银行转账30000元,现金给付130000元,共向申请人张某支付执行款160000元,申请人张某自愿放弃其余款项,此案终于告结。

责任编辑:王永杰    

文章出处:武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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