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受不了街坊邻居在背后议论我,戳我的脊梁骨,太丢人了!我要马上还款!我还想再结婚呢…”2017年6月16日一大早,被执行人李某主动来到武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找到执行干警陈明,羞愧地说道。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系婚约财产纠纷,经武陟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李某返还张某彩礼32000元。该判决生效后,李某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随后申请人张某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陈明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可李某既未履行判决义务,又未申报财产状况。被执行人李某甚至与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陈明多次前往李某住所地,都未找到她。
为保障申请人的胜诉权益,武陟法院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不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2017年6月10日,执行干警陈明在“老赖”李某家门口、乡政府、村口等地方,积极张贴关于“老赖”李某限期履行义务的公告,张贴时刚好被路过的村民看见,“这个人是我们村的,她拒绝履行义务,居然被法院公示出来了!真丢人啊!”某村民说道。
2017年6月16日一大早,被执行人李某主动来到武陟法院执行局,找到执行干警陈明,羞愧地说道:“我真受不了街坊邻居在背后议论我,戳我的脊梁骨,太丢人了!我要马上还款!我还想结婚呢…”被执行人李某于当日下午给付申请人张某执行款32000元。
“正所谓树活一层皮,人活一张脸,没有人会不在意自己名声的,老赖也不例外。”执行干警陈明说,“对待陌生人,有些老赖或许不在乎别人说什么,但面对熟人,他们往往就会变得特别在乎,不愿意在熟人面前丢人。”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武陟法院决定充分利用社会监督力量,在老赖家门口及附近张贴其限期履行的公告,压缩老赖生存空间,共同惩戒其失信行为,进而倒逼老赖主动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