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申某履行部分法律义务后,便从此“销声匿迹”,似人间蒸发一样,难以找到。但武陟县人民法院先后开展执行攻坚第一战役、第二战役以及“夏季雷霆”专项活动,执行力度空前,通过严打拒执罪、多途径曝光等,极大威慑了尚未履行义务的“老赖”们,被执行人申某于2017年7月1日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
申请人武陟县某面粉厂与被执行人申某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一案,经武陟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申某给付武陟县某面粉厂面粉款24500元。该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申某未履行判决义务,申请人于2002年6月24日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梁光亮受理此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申某送达了执行手续,要求其限期履行判决义务,可被执行人申某仍不履行。后执行干警依法到申某家中进行搜查,并当场扣押申某一辆小客车,经申请人同意,该小客车以5043.7元抵偿给申请人,但是被执行人申某一直未履行余款。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威严,该院依法司法拘留申某十五日,但是申某仍然冥顽不灵。执行干警通过多方调查,未发现申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在2004年7月30日,该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06年4月26日,申请人武陟县某面粉厂申请恢复执行,但是被执行人申某似人间蒸发一样,竟没了踪迹,使案件难以执行。
2017年,武陟法院先后开展执行攻坚第一战役、第二战役以及“夏季雷霆”专项活动,执行力度空前,通过严厉打击拒执罪,对尚未履行义务的“老赖”形成威慑,甚至将“老赖”的大头贴张贴在家门口,让“老赖”颜面全失,丢脸到家,逼得“老赖”现身法院,履行义务。“失踪”多年的申某就是慑于执行高压,于2017年7月1日终于现身武陟法院,主动与申请人商议还款事宜,最后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申某所欠申请人货款,除已经执行的部分外,对其余部分双方自愿以旧摩托车一辆、三轮车一辆、电动车一辆折抵货款,双方视为款项全部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