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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好友成“老赖” 执行和解续情义

  发布时间:2017-07-18 08:03:17


    2017年7月4日,在武陟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李有福的耐心劝说下,申请人张某、石某和被执行人朱某、吴某顺利达成了和解协议,石某和吴某曾是十年好友,因借款纠纷导致二人“反目成仇”,吴某也成了“老赖”,如今两人重续昔日情义。

    申请人张某、石某(系夫妻关系)与被执行人朱某、吴某(系夫妻关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其双方妻子石某、吴某是从小学到高中的十年同窗好友,2010年7月份,二被执行人因做生意资金紧张,向二申请人借款68000元,但一直未归还,二申请人起诉至武陟法院。经武陟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执行人朱某、吴某返还申请人张某、石某借款68000元及利息。该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朱某、吴某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

    2012年6月13日,申请人张某、石某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李有福受理此案后,依法向二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手续,但二被执行人均未按期履行判决义务。当时执行信息化技术尚未完善,执行干警李有福只能到各个银行柜台对朱某、吴某的存款信息进行查询,在各银行的协助下,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朱某在某银行有存款11200元,并办有工资卡,每月有700元到账,执行干警当场对该卡采取了冻结措施,并定期将存款扣划至武陟法院账户,直到2015年12月30前,共支付申请人40600元执行款。后执行干警又依法对被执行人朱某、吴某进行搜查,并依法扣押二人共有的小型轿车一辆,后经过评估公司评估后,该院依法经过评估、拍卖,将拍卖款20580元支付给申请人张某、石某。

    在对被执行人朱某、吴某实行一系列强制措施后,夫妻二人于2017年7月4日主动现身武陟法院,找到执行干警李有福说,声称要履行剩余借款和利息,但是手头的资金真的有限。考虑到被执行人吴某与申请人石某曾是多年好友,因借款纠纷导致两人关系进入“寒冰化”,为尽力挽回双方友情,执行干警李有福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除去二被执行人已履行的61180元执行款,二被执行人当场支付申请人7000元执行款,申请人自愿放弃其余债权,至此,双方重拾了校友情谊。

责任编辑:lmy    

文章出处:武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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