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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人死亡引纠纷 谁来承担未履义务?

  发布时间:2017-07-19 09:10:33


    周某购买了一套房子,谁知房子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卖房人死亡了,这下房子该找谁过户呢?这下可急坏了周某。在律师的协助下,周某将卖房人的儿子王某告到法院,作为继承人的王某,是否该继续履行其父亲未完成的义务呢?    

    周某诉王某合同纠纷一案,周某称其与王某的父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王某父亲将其所有的一处小院卖给周某,周某支付完房款后,王某父亲将房屋过户给周某。但是在周某支付房款后,房子过户前,王某父亲突然去世,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现周某要求王某将该房屋过户到周某名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某与王某父亲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周某已将协议约定的房款给付王某父亲后,王某父亲将涉案房屋的相关证书交付原告,但王某父亲未将房屋过户于原告即去世,作为法定继承人王某,应当履行协助周某将涉案房屋过户的义务。2017年7月12日,该院最终判决王某协助周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责任编辑:lmy    

文章出处:武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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