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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百姓门前开庭 审案普法两不误

  发布时间:2009-10-19 16:03:58


    近日,武陟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大封镇寨上村现场审理了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并借此机会向在场群众讲解了有关法律知识,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997年原、被告双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双方都承认有合同一事,但双方对合同细节内容各执一词,原告陈述:合同签订的承包期是28年,承包地是102亩地,而且承包款已经交过;被告陈述:合同签订承包期是13年,承包地是112亩地,原告至今还拖欠有承包款。开庭时,原被告双方情绪较为对立,对各自的主张进行举证并展开激烈辩论。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审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得到缓和,均表示将尊重法院的裁判。

    庭审结束后,现场旁听的人员纷纷向法官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并认为“巡回法庭”形式好,促进了农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特邀前来旁听的大封乡政府领导们也表示,巡回法庭在案发地开庭审案,使群众受到最直接的教育,不仅能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而且方便当事人诉讼,拉近了民众与法律之间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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