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力度空前强大的形势下,仍有不少“老赖”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躲避执行就能解决一切问题,有的甚至置他人利益于不顾,大玩高消费,还有的生意做得热火朝天,却将他人利益抛之脑后,殊不知法院早已掌握其大量流水的证据,法律正义的脚步正在一步步向其逼近。2017年7月18日,被执行人刘某在被武陟县人民法院查出有大量的银行流水账后,终于履行了判决义务。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刘某系买卖合同货款纠纷,经武陟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刘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张某货款46000元,承担诉讼费1900元。该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刘某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申请人张某于2006年10月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鲍胜利受理此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手续,可刘某仍未按期履行判决义务。后执行干警“登门临柜”查询刘某的银行存款,经过各银行协助,查出刘某在银行共有存款14000元,该院依法采取冻结、扣划等措施,支付给申请人14000元。但此后刘某竟和法院玩起了“智斗”,执行干警再未查到其财产,案件一度难以进行。
虽然案件进展艰难,但执行干警鲍胜利时刻没有放松对该案的执行,自执行网络查控系统运行以来,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刘某的财产,并通过“登门临柜”各银行查询其流水账。功夫不负有心人,2017年7月18日,执行干警终于查出刘某在某银行有大量的流水账,接着依法将刘某拘传至武陟法院,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下,被执行人刘某终于同意履行给付义务,并同申请人张某达成和解协议,扣除已履行的14000元,一次性再给付申请人张某30000元,并于当日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