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执行攻坚战役中,武陟县人民法院率先向涉执行案件的公职人员“开刀”,形成29家单位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公职“老赖”。公职人员如果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不仅会受到单位领导的约谈,还不能参与评先和晋职,甚至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2017年7月21日,武陟法院就圆满执结了一起涉公职人员案件。
申请人武陟县某贷款担保中心与被执行人李某、田某借款合同担保追偿纠纷一案中,其中李某是借款人,田某是其担保人。经武陟县公证处公证,执行标的为本金50000元以及清偿债权完毕之日前的利息和违约金,但二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法律义务。2017年7月8日,申请人武陟县某贷款担保中心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53593元。
执行干警杨斌受理此案后,依法向二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可二被执行人既未按期履行法律义务,又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后执行干警经过调查,了解到田某是武陟县某单位公职人员,便利用单位协调联动机制,与田某所在单位的负责人联系,由该单位负责人对田某施压,督促田某履行义务。田某在被自己的领导约谈后,立马与被执行人李某联系,催其还款,否则自己的“饭碗”不保,两人连朋友也没得做了。7月21日,被执行人李某一次性将53593元执行款支付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