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家里也实在是困难,那两万元我不要了......”2017年7月31日,在武陟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悉心调解下,顺利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刘某与云某的丈夫陈某因业务上的往来而产生债务纠纷,2014年陈某去世后,刘某多次找到云某要求还钱,但云某均称没钱还。2016年6月,刘某将云某告上了法院,经武陟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云某给付刘某货款26900元及延迟履行的利息,但云某在该判决生效后并未如期履行义务。
2016年11月,刘某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云某送达了执行手续,但云某仍未履行义务。经调查,执行干警发现云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原来,自云某丈夫去世后,家里生意一落千丈,还欠了外债,生活十分困难。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执行干警并未采取执行措施。
2017年7月27日,执行干警又一次来到云某家中,试图说服云某及其家人履行法律文书义务,并将云某及申请人刘某都请到法院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执行干警一方面对云某进行说服教育,另一方面做刘某的思想工作,向其说明云某实际的家庭情况,试图使双方能够互相谅解,达成和解协议。终于,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申请人刘某考虑到云某的生活着实困难,同意与云某达成和解协议,由云某偿还6000元即可,其余债权放弃,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