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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公证后“耍赖” 法律威慑下主动还款

  发布时间:2017-08-22 09:30:57


    2017年,武陟县人民法院瞄准“执行难”,“5+2”、“白加黑”已成常态,在社会上营造了浓厚的执行高压氛围,很多“老赖”纷纷主动现身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古某就是其中一个。

    申请人中国某银行武陟县支行与被执行人古某农户贷款借款合同,经公证处公证,标的额为借款本金30000元,利息546.30元,以及清偿债权完毕之日前的利息和罚息。该证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古某未履行还款义务,2017年4月,申请人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王磊受理此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古某送达了执行手续,但是古某既未履行法律义务,又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2017年8月21日,老赖古某主动现身武陟法院,表示要履行还款义务,他说道:“我听说武陟法院的执行力度非常大,对于借钱不还的被执行人,不仅会司法拘留,还会追究刑事责任,与其到时被抓起来,不如早点还款!”在法律威慑下,古某当日将30546.3元的执行款给付了申请人。

责任编辑:lmy    

文章出处:武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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