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陟县人民法院,被执行人王某的父母惭愧地说道:“我们一直没听女儿说过这事,不然早就劝她还钱了,现在她犯了错,我们来替她弥补,缺啥也不能缺诚信……”近日,被执行人王某的父母主动替她履行了还款义务,当场给付申请人57280元。
申请人武陟县某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与被执行人王某担保纠纷一案,经武陟县公证处公证,执行标的为本金50000元以及清偿债权完毕之日前的利息及违约金。该执行证书生效后,被执行人王某未履行还款义务,2014年9月,申请人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杨斌受理此案后,多次找到王某,耐心做其思想工作,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可王某每次都以自己没有收入来源、没有履行能力为借口,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又多方查询王某的财产信息,也是一无所获,王某后来竟玩起了“失踪”。直到日前,执行干警得知王某已回到武陟,便立即将其拘传至法院,王某的父母闻讯后赶来,主动表示愿意替女儿履行还款义务,于当日一次性给付申请人本金50000元、利息及违约金7280元,共计572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