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人眼里,老赖都是有钱不还的主,让人深恶痛绝,可现实中,也确实存在被执行人因经济生活困难,确无履行能力。2017年9月15日,申请人某投资有限公司考虑到被执行人张某生活困难,主动撤销执行。
申请人某投资公司与被执行人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武陟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此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9978.56元及违约金1997.85元。该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某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2017年5月,申请人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鲍胜利受理此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手续,在送达手续时,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张某的生活非常困难,勉强维持着最基本的生活,让他现在拿出两万多元,也确实强人所难。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张某的情况向此投资公司说明后,其负责人说道:“张某的情况我也略知一二,不能让张某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他欠我的钱,我不要了,决定撤回申请!”申请人的举动感动了被执行人张某,张某也当场表态,申请人的钱自己不会赖,会尽最大能力慢慢把钱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