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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风瑟瑟寒意浓 司法救助暖民心

  发布时间:2017-12-21 16:13:21


    在执行工作中,因被执行人确无或暂时无履行法定义务能力的,对于生活极度困难的申请人,河南省武陟县法院主动进行司法救助,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燃眉之急。2017年12月20日,武陟县法院执行干警将28000元救助金送到申请人曹某、张某家里,夫妻俩激动地拉着执行干警的手,不停地说着感谢。

    申请人曹某、张某(系夫妻关系)与被执行人武陟县某村民委员会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2007年8月20日下午5时左右,申请人的长子曹某甲和次子曹某乙路过一大坑,由于当日中午下大雨,坑中积满了水,曹某甲和曹某乙不慎滑落入大坑中,导致次子曹某乙溺亡。申请人曹某、张某认为武陟县某村民委员会挖坑取土,形成危险源,导致儿子溺亡,故诉至武陟县法院,后经武陟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武陟县某村民委员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赔偿曹某、张某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9999.7元。该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2010年10月26日,申请人曹某、张某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王国庆用尽各种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武陟县某村民委员会只赔偿申请人2000元,后被执行人一直未能履行赔偿义务,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也未能查到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申请人曹某、张某的生活极度困难,武陟县法院决定对曹某、张某进行司法救助,经武陟县政法委审核后,获批司法救助金28000元,2017年12月20日,该院将28000元救助金送到申请人家里,最大限度地帮助申请人解决生活上的燃眉之急。

责任编辑:lmy    

文章出处:武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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