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日,在河南省武陟县法院开展的凌晨突击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经过蹲点、跟踪,终于将被执行人张某拿下,慑于法律威严,张某主动给付了申请人石某的25950元工资。
申请人石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系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2015年,申请人石某到被执行人张某所开的游泳馆做游泳教练,但是张某一直拖欠石某的工资,共计25950元。后在武陟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欠申请人石某的25950元工资,石某同意张某于2017年7月30日前支付13000元,剩余12950元于2017年8月30日前支付完毕。该调解达成后,被执行人张某未如约给付工资,2017年10月,申请人石某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秦科受理此案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手续,但是张某既未按期履行义务,又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甚至开始玩“躲猫猫”。
经过长期蹲点、跟踪,执行干警终于摸清被执行人张某的行踪,在12月1日的凌晨突击执行行动中,一举将张某拿下,执行干警抓住张某当时的畏惧心里,向其言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最终张某积极联系家人,将25950元工资给付了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