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就是执行干警的“神助手”,2017年12月8日,河南省武陟县法院执行干警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将一起历时五年的旧案终于圆满解决。
申请人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陟县支行与被执行人陈某、孙某、贾某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其中陈某是主借人,孙某、贾某是担保人。经武陟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执行人陈某于2012年1月21日前一次性偿还申请人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陟县支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4647元,并承担诉讼费335元;被执行人孙某、贾某对上述还款义务负连带责任。该判决生效后,三个被执行人均未履行还款义务,2012年8月30日,申请人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陟县支行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王磊受理此案后,立即向三个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手续,但是三个被执行人不仅没有履行判决义务,甚至开始长期东躲西藏,跟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但是,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就是执行干警的“神助手”,执行干警将该案录入系统,经过反复查询,功夫不负有心人,在2017年12月7日,终于查到被执行人陈某、孙某的账户上分别有20000多元、15000多元的存款,执行干警立即依法进行冻结、扣划,次日将34982元执行款给付了申请人,一起历时五年的案件,终于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