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7日,武陟县人民法院城东法庭来到武陟县鑫隆驾驶员培训学校,对原告高某与被告杜某、刘某、A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进行巡回审理,驾校的教员及学员们旁听了案件审理。
2016年11月6日下午四点多,被告刘某驾驶被告杜某所有的小型轿车,撞到了正在步行的原告高某,致原告受伤,造成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被告刘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医院治疗,现已出院,因原、被告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故原告诉至武陟法院。
城东法庭庭长索小生受理此案后,决定以巡回的方式到驾校公开审理此案,为准司机们敲响法律警钟。庭审现场,驾校的教员和学员们都仔细聆听着庭审过程,庭审结束后,索庭长又结合实际案例,为旁听人员普及常用的交通法律法规,起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感谢法官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给我们这些学员敲响了警钟,深刻认识到交通事故无小事,今后一旦学成上路,一定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随着机动车辆的增加,车祸也随之上升,驾驶员的法治意识和文明素养显得尤为重要。车祸猛于虎,一场车祸给肇事者和被害人都带来难以抚平的伤痛和财产损失,武陟法院以巡回审判为契机,给准司机们提个醒,务必安全驾驶、珍爱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