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购物已逐渐成为人们的主流购物方式之一,这极大方便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但因网络卖家资质良莠不齐,也引发了不少纠纷。前不久,家住河南省武陟县的刘先生就遇上了这样的糟心事。
2017年11月11日,刘先生通过某网站在A店铺购买了一款VR眼镜,这款眼镜标注的是B品牌,4k分辨率,价款为1680元。但当刘先生收到货后,却发现眼镜的分辨率只有1980*1080,并不是商店宣传所称的4k分辨率,更不是B品牌。刘先生认为,A店铺作虚假宣传,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故向武陟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一赔三。
武陟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商家向刘先生所售VR眼镜明显与其宣传内容不符,其行为已构成欺诈,故刘先生要求3倍赔偿的诉讼请求符合新《消法》的规定,应予以支持,同时,原告刘先生应将收到的涉案商品全部退还给被告。最终,该院依法判决被告A店铺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刘先生货款1680元并赔偿其5040元。
法官说法:消费者在网购交易过程中,应提高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不仅要重视店铺的诚信度,更要对商品交易信息、聊天记录、产品照片等交易证据,注意采集与保存,以便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提醒网店经营者要诚实宣传、诚信经营,否则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