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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法院强力推行申请人集中约谈制度

  发布时间:2018-04-28 16:34:09



    法院有一种无可奈何,叫“执行不能”,所谓“执行不能”的案件,是指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经法院穷尽一切手段仍不能执行的案件,但很多申请人会将“执行不能”的责任归因到法院执行干警执行不力上。

鉴于此,近日,武陟县法院强力推行申请人集中约谈制度,对新案中的申请人和即将“终本”案件的申请人进行集中约谈,让申请人正确理解“执行不能”,体谅“执行不能”背后的无奈,并进一步强化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人身及财产线索的责任意识。

    2018年4月18日,武陟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保定集中对新案中的13名申请人进行约谈。李保定首先向申请人宣读了执行风险告知书,着重强调了申请人不能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被执行人无财产或者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多个有权机关对同一财产执行的种种风险;接着解释了为何让申请人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人身及财产线索,在执行中,执行干警经常碰到被执行人逃匿躲藏、转移财产等逃避执行的情形,每位执行干警身上都压着至少几百起案件,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干警很难同时对这几百起案件的被执行人人身及财产进行监控,如果仅靠执行干警的力量,势必会影响部分案件的执行效率,因此,申请人若能及时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人身及财产线索,并充分借助亲朋好友的力量和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协助执行干警,就能更快地实现申请人的利益。

    “以前只觉得执行案件就是法院的事儿,跟我们申请人没有啥关系,今天听了李局长的一席话,转变了我很多错误的想法,我今后一定会积极配合法院,盯紧被执行人,一旦发现任何线索,及时与执行干警联系,这样一来,我的案件也能更快更好地执行!”申请人李某说道。

责任编辑:lmy    

文章出处:武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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