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武陟县法院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陪而审,审而议”的积极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在选任好、使用好、支持好人民陪审员的前提下,重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职能,强化人民陪审员的管理,使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一是“打牢基础”。为提高陪审员法学理论水平,为参审工作打好基础,我院认真开展培训工作,采取定期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脱产培训和在职培训相结合的方法,有针对性地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法律业务水平。同时采取庭审观摩、研讨交流、赠送资料和鼓励自学等方式,帮助提高陪审员的专业素质,增强陪审员参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保障权利”。我院将人民陪审员引入法院审判管理考核,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评查、庭审考核、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平等发表意见的权利,在庭审和裁判文书撰写过程中,认真征求人民陪审员意见,以保障陪审员的“陪审”权利真正得到行使。
三是“加强管理”。 为切实增强参审效果,我院专门为人民陪审员建立了个人档案,将每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件数、类型和处理结果、庭审表现以及法官和案件当事人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的评价等全部记入个人档案,并定期对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出勤率、庭前准备情况、庭审中所发挥的作用等进行考核,确保参审工作有人想、有人管、有活力、有秩序。
四是“注重调解”。根据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贴近群众的特点,充分发挥他们作为“调解员、减压员、联络员、监督员”作用,让他们全面参与调解工作,从而增强人民陪审员对陪审工作的荣誉感和尊严感,激发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热情。
截至11月中旬,45名陪审员共参加庭审1489人次,参审率达100%,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