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孙某和被执行人段某曾是关系不错的邻居,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两家却因土地纠纷引起打架,孙某及其母亲双双诉至法院。2018年8月10日,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秦科邀请村委干部参与调解,最后促成两个侵权案件一并执结。
2017年5月14日上午9点,被执行人段某在预制自己家门口的马路时,因土地纠纷和申请人孙某的母亲胡某发生争执,随后段某强行争夺胡某手里的钢筋棍,争执中造成胡某受伤,后孙某来到现场,段某和孙某发生搂抱撕拽,在撕拽过程中,段某和孙某一起摔倒,造成孙某受伤。因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孙某及其母亲胡某分别诉至武陟县法院。该院审理后,对两案分别判决,依法判决段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孙某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共计1109.99元;赔偿胡某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共计2792.02元。因被执行人段某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申请人孙某、胡某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人秦科受理此案后,深入调查得知,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曾是关系不错的邻居,因土地纠纷引起打架,双方才“反目成仇”,若一味地采取强制措施,不利于双方重建和睦关系,因而承办人决定借助“外力”。2018年8月10日,承办人秦科特别邀请村委干部参与调解,从“邻里和睦”角度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被执行人段某给付孙某及其母亲共计3902元,两个侵权案一并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