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8日上午,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寻衅滋事案,此案涉案7人,且均为90后,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又一次公开审理此类案件。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称,2017年9月4日晚上11时许,被告人王某、李某、丁某甲、丁某乙、梁某、任某、刘某等人在武陟县西陶镇西陶村某KTV大厅,因与史某甲、史某乙发生口角,随后王某、李某、丁某甲、丁某乙、梁某、任某、刘某对史某乙进行殴打,刘某在场吆喝助威,将被害人史某乙头部打伤。经鉴定,史某乙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被告人王某、李某、丁某甲、丁某乙、梁某、任某、刘某等7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均表示认罪,都后悔自己不应该太冲动。公诉机关认为,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王某、李某等7人的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将择日进行宣判。
涉黑涉恶案件的公开审理彰显了武陟法院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坚定决心,该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