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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教练“拿他人练手” 寻衅滋事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8-09-05 16:52:37


    任某是武陟县某健身房教练,身为一名健身教练,本应该知道健身不止是强健体魄,更是一个磨炼心性的过程,而任某却把这身“本领”用错了地方,竟拿他人练起了手。近日,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任某、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你以为你是健身教练就了不起了?!”“我就是了不起咋了?!信不信我轻而易举就把你们打趴下!”2013年11月20日凌晨两点多,被告人任某在武陟县红旗路某酒吧附近,因与户某、杜某等人发生争执,便纠集被告人王某对户某、杜某等人进行殴打,致二人受伤。经鉴定,户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杜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任某、王某对被害人户某、杜某就民事部分进行了赔偿,也得到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任某纠集被告人王某随意殴打他人,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本案中,被告人任某、王某在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鉴于二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赔偿被害人户某、杜某的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对其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上述刑罚。

责任编辑:lmy    

文章出处:武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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