亢某眼见“人车两空”,这才幡然悔悟,积极和银行达成和解,并于日前偿清了260895元执行款。
申请人武陟农村商业银行和被执行人亢某系借款合同纠纷,经武陟县公证处公证,执行标的为260895元。因亢某未自觉履行还款义务,武陟农村商业银行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张楠立即向被执行人亢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亢某仍然置之不理,多次通知亢某到执行局说明情况,他也总是推三阻四,故意躲避执行干警。但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到亢某名下有轿车一辆,价值20多万元,该院立即依法查封,因当时未找到该车,暂时未能实际扣押。之后,执行干警得到线索,亢某准备开车去外地洽谈生意,便迅速行动,依法将亢某拘传至法院,并将车实际扣押,突然“人车两空”,亢某这才幡然悔悟,积极联系银行协商还款,并达成和解协议,由亢某分期偿清260895元。
近日,亢某按照和解协议偿清了260895元执行款,该院也依法解封了亢某的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