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啊,索法官,我们都是农民,做点小生意不容易,这个钱要了四年了,终于要回来了!我代表其他申请人真心向您表示感谢!”近日,在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史某、郭某、何某、翟某等9名申请人终于拿到了期盼四年的货款,史某激动地握着索小生的手连声道谢。
2014年,史某、郭某、何某、翟某等9人分别向武陟县某学校送油盐酱醋、面条、蔬菜等副食品,期间,该学校拖欠9人货款共计20万元,9人多次向学校讨要货款,由于学校股东、名称出现变更,该学校总是推诿扯皮,迟迟不给,无奈之下,2016年至2017年,9人先后起诉至武陟法院,分别要求该学校给付货款。2017年,该院对9起案件相继作出判决,依法判决该学校给付9人货款,但判决生效后,该学校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9人相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索小生依法向被执行人武陟县某学校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该学校的法定代表人魏某却在此时逃之夭夭,如“人间蒸发”一般,案件一度陷入窘境。承办人深入调查得知,该学校在执行期间,股东的股权和学校名称均发生变更,魏某在学校占股20%,而张某在该学校占股80%,是实际控股人。承办人便开始做张某的思想工作,但张某起初并不“买账”,称自己不是法定代表人,摆出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后承办人严肃告知张某,其作为实际控股人,在法律上应当承担还款义务,若他始终是这种消极态度,将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失信惩戒。张某最终心虚了起来,害怕上“黑名单”后,生活和工作都受到影响,终于积极表态将筹措资金履行。
近日,被执行人武陟县某学校的实际控股人张某履行了20万元执行款,史某、郭某、何某、翟某等9名申请人拿到了各自的货款,9件买卖合同纠纷“串案”终于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