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武陟县法院出台了五项“最大化”措施,要求执行干警作出十项“绝不”书面承诺,积极推动了执行工作的整体开展。
该院五个“最大化”措施为:一是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人的权益;二是最大化地追求执行工作实效;三是最大化地提高工作效率;四是最大化地追求司法文明;五是最大化地推进廉政建设。十项“绝不”承诺为:1、绝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它手段非法占有执行款物,或私存执行款物;2、绝不收受索取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请托人的财物或者接受宴请,或参加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支付的游山玩水和其它高消费娱乐活动;3、绝不收受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的回扣和手续费;4、绝不故意拖延执行或者消极执行,或违反规定擅自放宽结案标准;5、绝不违反规定与当事人“三同”、或重复报销、多头报销出差费用;6、绝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绝不违法采取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7、绝不违法违纪接受当事人赞助,或向当事人借用通讯、交通工具,或让当事人报销应该由个人支付的一切费用;8、绝不态度粗暴,方法简单、言谈举止不文明,或在听证程序中着装不规范、随便接听电话、随意走动;9、绝不酒后驾车、违章行车、乱停乱放警车;10、绝不参与聚众赌博活动,或接受色情服务。
该院的执行干警们不仅在书面上做出承诺,在实际工作中更是把承诺贯彻到每一个案件中,在短时间内就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