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执行人王某的妻子主动来到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羞愧地说道:“法官,我丈夫知道自己做错了,我现在替他把钱还了,能把他从‘黑名单’上撤下来么?”当日,王某的妻子代其履行了10000元执行款。
申请人常某和被执行人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武陟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常某借款10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自觉履行还款义务,常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受理此案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王某未在家中,由其妻子代收。后执行干警多次通知王某履行执行款,他总是以在外地打工为由拖延,该院依法将王某列入“黑名单”,对其进行失信惩戒,王某的生活从此处处受限。
近日,被执行人王某的妻子来到武陟法院,代王某履行了10000元执行款,并请求将王某从“黑名单”上撤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