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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法院首次适用“新刑诉法”速裁程序审理案件

发布时间:2019-04-30 17:52:09




    2019年4月30日,武陟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一案,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这是该院首次适用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速裁程序。

    庭审中,由于被告人刘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以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在征得被告人同意后,该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省去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在充分听取了被告人最后陈述意见后,法官依法对案件进行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罚金四千元。

   “新刑诉法速裁程序用时短、流程快,此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因庭审过程省略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环节,全程仅用了8分钟,既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办案效率,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刑事审判庭庭长原继东说。

    自2018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武陟法院在对案件繁简分流的基础上,准确适用、大力推进简案速裁,确保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实践中得到有效贯彻实施。今后,该院将继续加大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力度,不断推动刑事案件审理提速增效。

责任编辑:w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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