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嘉应观乡某村委会拖欠李某的工程款迟迟不给,杨某作为村委主任,理应配合法院执行,但却抗拒履行,态度嚣张,近日,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依法将杨某拘传,慑于法律威严,杨某赶紧通知会计送来了10389元执行款。
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武陟县嘉应观乡某村民委员会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李某为该村修路,但工程结束后,村委会拖欠李某工程款10389元一直未付。此案经武陟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武陟县嘉应观乡某村民委员会给付李某工程款10389元。但判决生效后,该村委会仍未自觉履行,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武陟县嘉应观乡某村委会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督促村委主任杨某履行工程款,但杨某始终置若罔闻,把干警的劝诫当成耳旁风,甚至叫嚣道:“这是村委欠的钱,又不是我本人,你们能把我怎么样?!”杨某作为村委主任,理应配合法院执行,鉴于其抗拒履行的态度,该院依法将杨某拘传。
杨某被带回法院后,终于收起了他的嚣张气焰,执行干警再次对其做思想工作,杨某这次听进了劝说,赶紧承认错误,立即通知会计送来了10389元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