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始播放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王XX家住武陟县XX镇XX村......”近日,被执行人王某正在家中看电视时,突然看到了自己的名字、照片、家庭住址等信息,自己竟然被电视曝光了,觉得太丢人了,第二日便主动联系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请求撤下曝光台,于当日履行了3900元抚养费。
申请人崔某和被执行人王某系离婚纠纷,经武陟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王某和崔某自愿离婚,婚生儿子由崔某抚养,王某于每月25日之前支付抚养费300元。在执行过程中,该院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多次督促她履行抚养费,但她总是不予理睬,甚至刻意躲避执行干警,电话不接,短信也不回,该院依法将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电视上、网络上予以曝光。
近日,王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惭愧地说道:“我今天就去履行抚养费,能把我的信息从电视曝光台上撤下来么?太丢人了......”当日,王某履行了3900元抚养费,并向申请人保证今后一定如期给付抚养费,绝不再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