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公司拖了我们5年的工程款,这几年我连个安稳觉都没睡过,要不回工程款,就很难给农民工兄弟结工资,可没想到申请执行才两个月,就为我们追回了200多万元工程款,太谢谢武陟法院了!”近日,在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申请人潘某拿到工程款后,激动地感谢道。
申请人潘某和被执行人广西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4年10月,双方签订了分包施工协议,施工名称为武陟某商贸城一期工程,2015年4月,经结算后,该公司共拖欠潘某工程款1905630.96元。此案经武陟法院审理后,于2018年11月依法判决广西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支付潘某工程款1905630.96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并未履行判决义务。
2019年4月,潘某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广西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督促该公司主动履行判决义务,但该公司态度非常消极,法定代表人也是躲躲闪闪,不予理睬。该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详细查询广西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财产情况,发现该公司在某银行账户有存款近300万元,执行干警立即对此账户依法冻结,并成功扣划了账户资金2246116元。
近日,执行干警将2246116元执行款转账给申请人潘某后,潘某特意来到武陟法院表示感谢,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