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岁的曹某是某机械厂的退休职工,为了躲避债务私自变更被法院冻结的退休工资账户,视法律威严于不顾。近日,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曹某因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常某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立即对曹某的财产展开调查,发现曹某是某机械厂的退休职工,有一份稳定的退休工资收入。执行干警多次做曹某的思想工作,劝诫曹某还款,但她始终置若罔闻,不予理睬。为及时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该院依法冻结曹某的工资账户,并按月扣划账户上的退休工资。一日,执行干警打算划拨曹某的工资账户,却发现账户上没钱了,后干警立即查明情况,原来曹某为了逃避执行,未经法院允许就私自更换了工资账户。该院依法以曹某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检察机关起诉阶段,曹某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近日,武陟法院对曹某犯拒执罪一案开庭审理,法庭调查后认为,曹某在有收入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且私自变更自己退休工资的银行账户,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曹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履行了还款义务,对其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上述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