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者赖账不还固然可气,但讨债人非法讨债也实属不该,张某甲、刘某夫妻俩为讨要债务,对时某非法拘禁约3个小时。近日,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对这起非法拘禁犯罪案件依法宣判,均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甲、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张某、刘某夫妻俩因时某欠其债务,久拖不还,便找来张某乙(已判刑)帮助讨债,张某乙扬言:“咱找几个人把他狠狠打一顿,再捆到荒僻的地方吓唬吓唬他,我就不信这小子不还钱!”后张某乙又指使李某、牛某(已判刑)等人寻找时某的踪迹。2016年2月13日晚7时,李某、牛某等人在焦作市某小区楼下找到了时某,上去便对时某一顿殴打,并强行将其拖上车,带至牛某的养殖场内,对时某非法拘禁约3个小时。期间,张某乙电话通知张某甲、刘某到场,二人随张某乙面见时某,并迫使时某当场给刘某写下一张33万元的欠条和房屋抵押证明。
武陟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张某甲、刘某为索取债务,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张某甲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刘某主动投案,二人认罪悔罪,取得了被害人谅解,遂依法判处上述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