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强占土地拒不退还 拒执人获刑九个月

  发布时间:2019-11-06 09:40:30


    “本院判决如下:被告人王XX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近日,当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向王某宣读判决结果后,他当庭悔恨不已。

    原告闫某与被告王某是同一个村的村民,两人于2013年6月30日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但从2017年7月起,王某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并强占土地拒不退还,闫某将王某告上法庭。此案经武陟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二人解除合同,被告王某支付原告闫某承包费7200元,并清除承包土地上的附着物,恢复土地原状。但判决生效后,王某既不支付承包费,也不清除涉案土地,闫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找到被执行人王某,从法理和情理上耐心劝导其履行判决义务,但王某软抵硬抗,耍赖地说道:“我可没工夫清理土地,更没钱给承包费!你们法院爱咋咋地!”无论执行干警如何好言相劝,王某始终不为所动。该院查到王某的银行账户有几千元存款,立即依法冻结,2019年6月,该院对王某司法拘留十五日。2019年7月,该院认为王某对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遂依法以王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交公安机关,检察院于近日向武陟法院提起公诉,该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了如上判决。宣判时,王某悔恨不已:“早知道会坐牢,我应该早点把承包费给了,把土地清除了还给人家……”

责任编辑:zyf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