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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追回劳务费 申请人诚挚表谢意

  发布时间:2019-11-06 09:41:25


    近日,申请人高某在多番周折后,终于拿到了“拉人头”所得的10000元劳务费,他诚挚地向执行干警表达谢意:“一年了,一想起这笔劳务费,我就感到糟心,今天终于可以长舒一口气了,这得亏咱武陟法院的执行力度强大啊!”

    2018年5月,两人合作给企业介绍学生工。按照双方约定,高某为李某介绍学生工后,李某应当向高某支付劳务费,但李某只支付了一部分,2018年11月21日,李某就剩余的劳务费15000元向高某出具欠条一张,承诺于2019年2月21日之前还清。但到期后,高某多次讨要未果,诉至武陟法院。该院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原告高某同意被告李某支付10000元劳务费,视为本案结清,李某于2019年5月15日之前支付高某3000元,自2019年6月起每月15日之前支付1000元直至还清,如以上任何一期逾期支付,高某可就剩余的全部款项立即申请执行。调解书达成后,李某却未按照协议内容履行,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该院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李某,但他总是不接电话,不回短信,故意逃避执行。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该院依法冻结了李某的银行账户,并将冻结裁定送达给李某。近日,慑于冻结账户的压力,被执行人李某主动现身武陟法院,积极联系申请人高某,向其支付了10000元劳务费。

责任编辑:zy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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