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执行人张某主动来到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履行了81343.56元(含利息)执行款,并对执行法官说道:“您说的对,身为人民教师,可不能带着‘老赖’的头衔,不然怎么为人师表……”
张某是武陟县某学校一名在职教师,两年前替朋友陈某做担保,与某贷款公司签订合同,向银行贷了8万元,贷款公司对贷款合同进行了公证。到期后,因陈某不还款,贷款公司代为还款给银行,后多次向陈某催要,陈某都以没钱为理由拒绝偿还,贷款公司又向担保人张某索要,张某却以自己只是担保人,没用这笔钱为由推脱,贷款公司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送达到被执行人陈某、张某手中,但两人仍然不予偿还。该院查询陈某的财产,发现他名下没有房产、车产,银行存款仅有2千余元。而张某是公职教师,每月都有固定的收入,执行法官劝说教育张某:“身为人民教师,应当以身作则,树立诚信榜样!你现在有偿还能力,希望你能自觉履行,如果有能力还拒不履行,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经过执行干警的一番劝诫,张某表示马上筹钱还款,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