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诈骗案,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
2018年9月份至2018年10月份,被告人刘某伙同孙某(另案处理)在河南省境内的武陟县、镇平县、襄城县、滑县等地,专挑老人实施诈骗。两人自称是建筑工地的工人,利用老人防范意识不强、好贪小便宜的弱点,寻找到作案目标后,谎称利用自身便利条件,在工地收购了一批建筑废料,可以低价出售给老人,老人转手后可牟利,以此取得老人的信任;然后又谎称自己资金紧张,虽有渠道,但无能力进行购买,请求老人暂时借钱给他,次日就能把废料送到老人手中。在刘某、孙某的花言巧语下,老人们同意借款,而刘某两人拿到钱就迅速逃离,所留电话也打不通了。两人通过上述手段实施诈骗七次,诈骗金额共计43620元。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