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庭长,太感谢您了,我这100多万元车辆租赁费终于有着落了!”近日,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沁南人民法庭庭长张小亮成功调解四起合同纠纷,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
2019年10月9日,沁南人民法庭一并受理了原告武陟县A汽运有限公司分别诉被告柴某甲、柴某乙、李某、马某、陈某等人四起合同纠纷。2016年8月至11月期间,被告柴某甲、柴某乙、李某、马某、陈某等人与原告武陟县A汽运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租赁协议书》,并明确了车辆租赁费用、支付方式以及期限,但期间,5个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还款,原告多次催款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武陟法院。张小亮庭长受理案件后,针对涉运输类案件法律关系较复杂、标的额较大等特点,决定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详细了解案件原委,摸清双方意愿,阐明利弊后果,于情于理于法三面向当事人开解,最终将四起案件成功促成调解。
达成调解后,柴某甲、柴某乙、李某、马某、陈某等人明确表态一定会按照协议内容积极履行。这四起案件的成功调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