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张某背负100多万的债务逃之夭夭,为了及时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武陟县人民法院依法拍卖了张某在安阳的房产一处,并于近日顺利交接。
原告许某和被告安阳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张某系借款合同纠纷,2013年7月30日,原告许某和被告安阳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120万元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10天,利率为2.5%,同时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就此借款出具担保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借款到期后,该公司只偿还了5万元本金,剩余115万元迟迟不还,张某也推卸责任不还款,许某诉至武陟法院。武陟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安阳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偿还原告许某借款1150000元及相应利息,被告张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判决生效后,被告安阳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张某均未还款,案件转入执行程序。
武陟法院立即向被执行人安阳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仍未得到任何回应。执行法官深入调查得知,安阳市某商贸有限公司濒临破产,已不具备偿还能力,而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张某也躲藏了起来,一时难寻踪迹。但发现张某在安阳市某小区有房产一处,为了及时让申请人拿到借款,执行法官依法拍卖此房产,最终以95.2万元竞拍成功。
近日,武陟法院执行局局长索小生带领干警远赴安阳市,将涉案房屋顺利交付给买受人,并将95.2万元拍卖款给付申请人许某。下步,武陟法院将继续加大力度查找张某的财产和行踪,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